的里雅斯特

乔治三世时期的社交礼仪2:恋爱

接上篇

  

  女性多于男性的人口比例,使得乔治三世时代的婚姻市场竞争激烈、不容乐观。

  

  为了让女儿将来能够找到一个财貌兼备的夫婿、过上不必担忧衣食住行的生活,中上阶级家庭出身的女孩们,从小就必须熟记年轻妇女应当遵从的一切道德规则,以塑造起含蓄谨慎、贞洁节俭的优秀人品。

  

  她们还要在家庭女教师或寄宿学校的指导下,接受针线活、支配佣人、检查家庭收支、指导孩子学习等未来主妇必备的基本技能培训,学习礼法、因蒂斯语(相当于我们学习英语)、乐器(尤其钢琴)、舞蹈、歌唱、书法、绘画等各种能够培养起优秀气质、窈窕身材、良好教养的才艺课程,好让自己早日成为一位外柔内秀、可以扮演好“持家有道的妻子”和“知书识理的母亲”这两个家庭角色的理想淑女,从而为将来的出嫁做好准备(如果是富裕家庭的小姐,还要学习狩猎、谱系学、纹章学、文艺批评、国际形势,需要学习多门语言,选择性学习天文、地理、植物学乃至数学等等)。 




  未婚时期

  

  在男女交往方面,当时的鲁恩制订有许多甚为繁琐严格的社交礼节——未婚男女的最佳会面地点只能是教堂晚宴、节日舞会等公众社交场合;无论性别,在与人谈话时都必须挺直脊背、语调适中;与人交谈没听明白时,得先说声“对不起”,之后才能示意对方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

  

  倘若哪个年轻人在公众社交场合做出了诸如翘腿、眨眼、耸肩、吹口哨、整理头发、盯着对方、无节制地大笑、用手脚打拍子、谈话中粗话不断、把手放在讲话对象的肩膀上之类的冒失举止,则会被看成是粗鲁无礼、没有家教的乡下人(不要左顾右盼!别看别人!就是你,伦〇德·米〇尔先生!)。

 

  一位年轻男士如果在某个社交场合遇到了一位他想要深入了解的年轻女士时,他不能上前搭讪,而是得请一位两人都熟识的朋友,让他向对方介绍自己(例如梅丽莎把克莱恩介绍给伊丽莎白)。

  

  但即使已经被人介绍给了某位陌生女士认识,也并不意味着这位男士以后可以在别处和对方随便搭话——因为那样做是极其没有礼貌的。

 

  当某位男士被友人正式介绍给自己心仪的女子之后,他只能在晚宴结束后通过递出卡片的方式,来询问对方是否乐意让他护送回家,从而推测出这位女士愿意接受自己追求的可能性大小(所以伊丽莎白是真的很喜欢克莱恩)。

  

  就算接连收到好几张询问卡片,淑女们也只会把表示应允的回执卡送给自己最倾心的那位绅士,决不会做出一脚踏数船的不道德行为。


  此外,鲁恩社交界还有利用例如扇子、遮阳伞和手套等各种私人物件来向某位男士传达自己真实感情的暗示手法。下面以扇子为例,列举一些当时的淑女最常用到的暗示语:


  慢扇——“我已结婚”或“我已订婚”


  快扇——“我是独身”


  右手执扇,在脸前扇动——“来,随我来”


  左手执扇,在脸前扇动——“走开”


  将扇子一开一合——“吻我”


  将扇子完全张开——“爱”


  拿扇子轻轻划过额头——“有人在看我们”


  将扇子停在右脸颊上——“好的”


  将扇子停在左脸颊上——“不可以”


  (画奥黛丽小姐的太太们注意,将扇子垂下或搭在裙面上是一种相当失礼的行为,一位贵族淑女是不会这么做的哦)

  

  

  对生活在乔治三世时代的绅士们而言,婚姻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他们有权选择结婚、很晚结婚或者不结婚,却不用担心因单身而受到任何歧视。事业有成的单身汉不仅享有“单身贵族”的美誉,而且终生都拥有追逐年轻女孩的权利。

 

  而妙龄淑女们对于理想丈夫的认定标准则远比男士们浪漫得多:他必须无私、正直、勤勉、耐心、友爱、有同情心、敬畏神明、有美好的理想,年纪最好比女方大10岁以上。当然,他也不能太过贫穷。


  

  恋爱时期

  

  乔治三世时代,处于恋爱阶段的绅士和淑女无论见面还是约会,总会处在某种方式的公共监督之下。

  

  当时的鲁恩礼法规定,只有在得到女士允许的前提下,男士才可以主动登门拜访对方。在送别时,女士只能派遣一位仆人来送男士出门,自己绝不能亲自送到客厅门外(如果是普通家庭则没有那么多限制,但即使如此,伊丽莎白对待克莱恩-主动问候,主动迎接,主动交谈-也相当亲密了)。

  

  不管两人的关系多么亲密,一位良家女子也决不可做出在深夜里与男士一同外出的轻浮行为。而男士若在未婚女士家呆到很晚,也照样会被视为一个举止欠妥的严重失礼者。

 

  交往中的男女双方通常会互换用词热烈的情书,陷入甜蜜恋爱的女子们还会在本子上记下详实的爱情日记。除此以外,恋人之间也会互相交换一些诸如古币、护身符(伊丽莎白与克莱恩首次相识的契机就是购买护身符,真是缘分)、肖像、诗歌、素描和头发之类的拥有特殊含义的小纪念品。

 

  无论恋人们多么如胶似漆,乔治三世时期的社会习俗也决不宽恕放纵肉体的爱情。尽管有一些证据暗示许多女性——尤其是来自下层阶层的女性在走到婚礼的圣坛之前就怀孕了,但多数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的夫妇依然很好地做到了纯洁的婚前交往。


  订婚时期

  

  乔治三世时的鲁恩社会认为,当一位绅士向一位淑女提出求婚时,女士最好要表现得腼腆害羞一些。她不必即时作出回答,可以等到真正做出决定时再回复对方。

  

  只有在女方接受了男方的求婚之后,追求者才可以名正言顺地去女友家拜访家长,以征求心上人父母的同意。而这个先后顺序是绝对不能颠倒的。

 

  等到双方父母都同意了两人的婚事之后,恋人们就可以举办订婚仪式来定下婚约了。

  

  在订婚仪式上,男女双方需要交换订婚戒指——与结婚戒指不同,订婚戒指上面不能刻字,只能制作成镶嵌有宝石且没有半点接缝的指环(意为“双方的爱情美丽又坚固,让他人无隙可乘”)。

  

  由于算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之一,假若男方悔婚,女方有权保留订婚戒指不再奉还。

 

  即使订婚仪式已举行完毕,恋人们也会继续向对方赠送鲜花或情人卡等不太私人的小礼物(滨海地区的男子则会赠送一把亲手雕刻、被称为“爱钥”的木头钥匙,以表述自己非君不娶的真心),来向周围的亲友们传达他们想要结婚的意愿。

  

  而订婚之后、结婚之前的这段时期,男女双方的一切言谈举止必须做到无可指摘的绝对忠诚。

 

  订婚时期往往不会很长。除非爱侣们在结婚典礼来临之前,发现对方身上存在有自己永远无法接受的不足之处。


  

  

  附:乔治三世时代的择偶观

  

  乔治三世时期的鲁恩人普遍认为,选择一位外貌、个性都与自己不同的结婚对象,正是可以互相弥补彼此缺点的最好方法。所以当时曾流传着这样的择偶建议:

 

  瘦长脸、性格冷淡、面容较瘦的人,应当与圆脸、热心肠、情绪化的人结婚;

  

  红头发、面庞红润、性情容易激动的人,应当与黑头发或深色皮肤的人结婚(伊莲与特蕾茜?);

  

  头发精致、又细又软的人,不应和外貌特点与自己相同的人结婚;

  

  头发天然卷的人,应当与天生头发平直滑顺的人结婚(造物主与暗天使?);

  

  神经紧张、性子暴躁的人,应当与性格大度、富有同情心的人结婚(风暴与黑夜?);

  

  动作快、说话也快的人,应当与内向文静、深思熟虑的人结婚(休与佛尔思?);

  

  热心、容易冲动的人,应当与坚忍不拔、不以苦乐为意的人结婚(梅迪奇与乌洛琉斯?);

  

  个子不高也不矮、头发既不是黑发也不是金发的人,可以和外貌特点与自己相同的人结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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